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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平台售药被叫停 医药电商转型迫在眉睫

2017-03-09 06:02:34
医药网8月9日讯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分别通知河北省、上海市、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结束互联网第3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触及的3家电商平台分别为“95095”平台(即天猫医药馆)、1号店和8百方。  据了解,天猫医药馆早前就已向平台商户发布了通知,宣布于8月1日起正式停止在线药品交易功能。记者登录天猫医药馆也发现,在药品的购买页面“立即购买”“加入购物车”等选项已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提交需求”选项。1位入驻天猫医药馆的商户告知记者,如今,天猫医药馆只有商品展现功能,消费者提交需求后会直接转到入驻商家,后续服务也均由商家直接提供,天猫医药馆不再有任何线上交易。  而在1号店,药品销售方式也已更改成“货到付款”,以规避药品在线销售的问题。一样,记者登录8百方平台也被告知,用户可以通过8百方提交药品预订需求,并由药品展现的药店为用户提供后续的药品销售与药学服务。  记者了解到,2013年,国家食药监总局批准了首个互联网第3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即河北慧眼医药科技有限公司“95095”平台(后被阿里巴巴收购更名为天猫医药馆)。2014年,1号店、8百方也前后拿到互联网第3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资历。  国家食药监总局表示,由于在互联网第3方平台药品零售交易试点进程中,暴露出第3方平台与实体药店主体责任不清晰、对销售处方药和药品质量安全难以有效监管等问题,不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用药安全,因此决定结束互联网第3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   “第3方平台网售药品所带来的药品安全风险是叫停互联网平台售药的根本缘由。”北京大学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主任史录文认为,提供药品的商户进入平台,只给患者提供药品信息,而药品该不该让患者使用并没有相干法律界定,就很难说清楚在使用药品的进程中谁来承当责任。业内人士也表示,网络售药平台最大的窘境是存在药品质量安全问题、药品配送安全问题和用药安全问题。  不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表示,结束第3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不影响已获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历证书》的企业继续展开企业对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交易服务业务;获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历证书》的实体药店可以继续通过互联网直接向消费者销售药品。也就是说,实体药店自营的网上药店其实不受第3方平台试点停止的影响,仍可正常销售药品。   “互联网平台是做药品信息服务的,他们售药行动被叫停其实不会影响其他医药电商,获得相干资质的1些零售药店依然可以在网上售药。”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赵占据表示,目前来说,医药电商已成为发展趋势,消费者习惯已逐渐构成,监管部门不会简单地叫停,而是会寻求新的解决办法推动医药电商发展。  专家表示,在新的医药电商政策落地之前,现有第3方平台的业务模式都会在现有法律政策框架下进行相应调剂。比如,医药电商平台可以只做药品信息展现,不做交易;可以取消线上交易,改成线上下单,线下药店取货,或店家配送货到付款;也能够收购持有网上药品交易资历证书的企业,转做自营业务等。天猫医药馆和1号店相干负责人也表示将在合法合规的条件下探索新型业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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