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医药健康

9月!药品飞检不但没结束,还会更狠?

2017-02-04 06:17:56
医药网9月8日讯 从5月到9月,为期几个月的流通大整治已接近尾声,很多药批都以为整治已结束了!其实远远没有。根据工作部署,1般5月为自查阶段,6月到8月是检查阶段,9月为总结督查阶段。  而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也组织了14支飞检工作组,直接深入各地检查GSP和GMP落实情况,并以此作为各地政府考核的重要内容。与此相对应,各省市区食药局也正在紧锣密鼓地展开飞行检查工作。预示着9月及以后针对药品流通的检查、飞检仍将延续,而这也将是新药品飞检办法发布后全流程管理的措施之1,亦将常态化。  另外,已有为药代提供“挂靠”的商业公司遭到处罚,被列“黑名单”,值得关注。  江西:培训225名GSP检查员  近日,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发布《关于抽调第2批药品GSP检查员进行培训的通知》,其中提到:为加强我省药品流通监管队伍建设,进1步提高我省GSP检查员的检查技能和水平,经研究,省局将组织部份GSP检查员进行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以下:  1、培训内容  1、药品GSP现场检查要点及方法;  2、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检查要求;  3、药品GSP检查廉政教育。  2、参会人员  第2批225人药品GSP检查员。  黑龙江:召开飞检工作动员会  近日,黑龙江省药监局发布了《全省药品批发企业飞行检查工作动员会议在省食品药品审核对验中心召开》。  会上,黑龙江省局药品流通监管处处长刘树和就这次飞行检查工作讲了3点意见:  1是正确认识监管工作面临的新情势,习总书记对食药安全提出了“4个最严”,即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和“党政同责”等重要要求。  2是用好飞行检查这把利剑。在检查之初,通过问题导向和风险防控分析,肯定集中整治期间产生许可变更批发企业作为检查重点,通过飞行检查究法真正触及企业真实1面,坚决打击国家总局肯定10类背法背规行动。  3是提高检查工作大局意识。这次的飞行检查全程是采取“双随机”方式肯定检查组和被检查企业,直接针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展开检查,希望通过提高1系列检查手段,处理1批背法背规企业,净化我省药品流通市场。  福建:“双随机”飞行检查  近日,福建省药监局发布了《省局采取“双随机”方式对药品批发企业展开飞行检查》。  并表示,为继续保持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的高压态势,近日,省局秉承公然、公平、公正原则,采取“双随机”方式,对南平、莆田、宁德、3明等地的药品批发企业进行飞行检查。  此次药品流通飞行检查的检查组成员和被检查企业的名单均由电脑抽签软件按规定的比例随机抽取生成,并当场将企业名单密封保管。  在检查前,由检查组组长与全部检查员、当地视察员1同打开密封的信封,随即直奔现场依照国家总局《药品流通企业现场检查要点》的要求对企业展开检查。  安徽:举行药品稽查人员培训班  近日,安徽省药监局发布《关于举行全省食品药品稽查人员培训班的通知》,其中提到为进1步加强全省食品药品稽查队伍能力建设,根据省局年初培训计划安排,决定举行全省食品药品稽查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以下:  1、培训内容  1.医疗器械稽查究案实务(1天);  2.网络食品药品稽查究案实务(半天);  3.药品稽查究案实务(半天);  4.食品稽查究案实务(半天)。  2、参加人员  各市局食品药品稽查人员2人,各县局、区局(为行政区,不含经济开发区等)食品药品稽查人员1人,省局稽查处全部人员。  在用时几个月的流通整治中,现在很多医药公司在流通整治的巨大压力下,背规的现象已改进了很多。比如把自然人纳入公司统1管理等等更加规范的方式,有益于管理,也把药品的安全风险下降了很多。从久长来看,这类进步对行业来讲也有着积极的意义。  另外,提供“挂靠”,医药公司受罚  日前,广东药监局发布第7期食品药品背法背规企业“黑名单”信息,其中1家医药企业赫然在列。在对其主要背法行动的描写为:清远市润粤医药有限公司将中药批发部出租给杨某,并将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法人拜托书等证明文件提供给杨永贤用于药品经营。  而杨某利用上述证照生产销售假药,被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犯生产销售假药罪提起公诉。对此,广东药监局根据《药品管理法》第8101条,对该公司撤消《药品经营许可证》,并拉入黑命单,公示期为两年。  在这个案例中,医药公司将各种证件提供给对方,为其经营提供便利,其实这就是当下药监部门花大力气要整理的“挂靠”行动。这个医药公司的行动更严重,直接将中药部出租给了对方。终究“挂靠”的杨某生产销售假药案发,公司被撤消证书、拉黑实属必定。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8101条:捏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许可证或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没收背法所得,并处背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背法所得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撤消卖方、出租方、出借方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撤消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构成犯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就给医药公司提了个醒,给对方提供“挂靠”后,你永久不知道对方从事的经营活动是不是涉嫌背法,而且,双方之间其实不存在隶属关系,所以医药公司很难就对方的经营加以干涉或监管。给自己带来诸多的风险,特别是在当前的局面下,再提供“挂靠”,肯定自己坑自己。
推荐阅读
图文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