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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发文,部署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

2017-11-03 10:52:43
医药网7月6日讯 昨日(7月5日)人社部印发《关于积极推动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的指点意见》(下称《意见》),部署医疗、医保、医药3医联动改革工作。  在今年3月份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国,在部署2016年重点工作时提出了调和推动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对医保改革的重点,李总理也强调,今年要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和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加快推动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诊结算。  如今,人社部也终究发力了,对3医联动出台明确得指点意见。对医药企业而言,最关心的莫过于药品的价格和药品的市场,这恰恰与3医联动关系密切。  增进医疗机构主动降药价  在医保方面,《意见》提出,继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要把支付方式改革放在医改的突出位置,发挥支付方式在规范医疗服务行动、控制医疗费用不公道增长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与公立医院改革、价格改革等各方联动。  另外,《意见》规定,医保要积极参与医药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制定与价格改革相适应的药品和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标准,探索建立引导药品价格公道构成的机制,增进医疗机构主动下降采购价格。  《意见》对医保控费也有明确要求。应结合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全面推动付费总额控制,加快推动按病种、按人头等付费方式,积极推动按病种分组付费(DRGs)的利用,探索总额控制与点数法的结合利用,建立复合式付费方式。  另外,要建立医保与医疗机构、医药机构的谈判协商和风险共担机制,完善协议管理。  以上对医保方面的改革要求,基本都是围绕医保支付,同时也是降药价来展开的。相信随着《意见》的出台,期待已久的医保支付标准也许很快就要与大家见面了。  不断强化基层医疗市场  《意见》提出,要以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为突破口,配合有关部门加快医疗服务体系改革,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稳步推动医疗卫生资源优化配置。  同时,加快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动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医疗全行业管理和医疗质量监管,落实公立医院自主权。要把控制医疗费用不公道增长作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医院加强联动协同,配合有关部门加快理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  未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分级诊疗,将对药企的市场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这也是药企必须关注的重点。人力社会资源保障部关于积极推动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的指点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党的108大以来,将深化医改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更加重要的位置,作出了1系列决策部署。108届5中全会明确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以下简称:3医联动),充分发挥医保在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重要职责,是深化医改攻坚阶段的重要配套措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依照4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建立5大发展理念,围绕大局,解放思想,主动作为。现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1步推动3医联动改革,做好医改有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1、充分认识3医联动的重要意义   (1)高度重视3医联动改革。实行3医联动是深化医改的基本路径,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医改进入攻坚阶段提出的新要求,体现了中央对医改发展规律的整体掌控,对破解医改困难,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把思想统1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3医联动的重要意义,积极推动3医联动改革,着眼于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局、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和建立更加公平、更可延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整体设计,同步实行,协同推动,实现保护人民健康,推动医疗卫生事业进步,增进医药产业发展的共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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