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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每季度公布医院费用监测情况

2017-07-12 14:53:13
医药网7月18日讯 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公道增长,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大连市卫生计生委每一个季度将公布省属及市属20家医院的费用监测情况。这是记者从大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大连市2016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中了解到的。  根据这1要求,大连市各区(市)县(先导区)卫生和计生主管部门在国家和省费用控制监测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将根据本地区医疗费用水平和增长幅度和不同种别医院的功能定位,适当增加适合指标,制定控制公立医院费用不公道增长的实行方案和有关制度,并通过门户网站等载体每一个季度向社会发布,构成控制医疗费用不公道增长的长效机制。  大连市将增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45元,新增部份主要用于全科医生(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提高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覆盖率,年内实现每一个乡镇有1所乡镇卫生院、每一个行政村有1所村卫生室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大连市还将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保障水平提高。推动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支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改革,在县级公立医院实行新农合按疾病组付费的支付方式改革。稳步提高筹资水平,老年居民筹资标准提高到1020元,未成年居民及大学生筹资标准提高到630元,新农合最低筹资标准提高到不低于630元(其中个人缴费120元,政府补助提高到不低于5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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