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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保定点机构由审批变协议管理

2017-03-22 16:55:34
医药网8月20日讯 要想成为医保定点医院或药店,需要先行通过行政审批成为历史。昨日,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关于完善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实行意见》。意见指出,取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行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历审查”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历审查”(简称“两定资历审查”),对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实行协议管理。  据悉,服务协议除应包括服务人群、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质量、费用结算、背约处理等基本内容外,还要适应预算管理、付费方式改革、医药价格改革、医保医疗行动监管、异地就诊结算等政策和管理要求,根据医保政策和管理的需要及时补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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