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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后重读这本书仍然喜欢极了

2019-03-26 10:06:45

原标题:六年后重读这本书,仍然喜欢极了 记得前几个月,在一篇文章里提到了文笔,评论里有人提议讲一讲,这题目我记着

原标题:六年后重读这本书,仍然喜欢极了

记得前几个月,在一篇文章里提到了文笔,评论里有人提议讲一讲,这题目我记着,但一直没有找到好的材料,便搁着。

今天不算正经做这个题目,只是正好重读了张爱玲的《异乡记》,恰恰是好文笔,便随手记一记。一面是读书过眼录,一面也瞧瞧好文笔是怎样的。

这本书是张爱玲的遗稿,写的是一九四六年张从上海到温州去看胡兰成途中的札记。

这一路,从上海到内陆,张爱玲一路走出自己的舒适区,为了胡兰成。

胡兰成不知道张爱玲会来,张爱玲是否知道她来了也是白来?我猜她隐隐地知道的,但不亲自来一趟,究竟不行。

这本短短的札记,是残稿,只三万多字,还没写到见到胡兰成的那一刻就戛然而止。若真想知道那一番相见到底如何,可以去看《小团圆》。

《小团圆》里九莉终于见到之雍,问他,“你决定怎么样,要是不能放弃康小姐,我可以走开。”

之雍很意外,微笑道,“好的牙齿为什么要拔掉?要选择就是不好……”

话既然这样说了,九莉也懂了。他最终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六年后重读这本书仍然喜欢极了

,但是她已经知道了答案。书里写,“那痛苦像火车一样轰隆轰隆一天到晚开着,日夜之间没有一点空隙。”

上面这些,是前因后果。知道这前因后果,再看《异乡记》,会觉得悲悲凉凉的,张爱玲还在路上,我们已经知道了结局,好像是看着一路必然要相撞的火车,轮子终于会滚到那一刻。

然而,此刻,火车还在路上。我们看着一页页文字,跟着张爱玲旅行。

这段札记写得很密,大概是新鲜经验,从前没有遇过,从火车上的诸多乘客,到乡下的景致人家,张爱玲没有丝毫放松,一点一滴全部记在纸上。

描写虽细,却并不繁琐,这就是功力,一方面是文字和视角贴得紧,没有缝隙;另一方面是文字本身有节奏感,读起来不会累。

当然,张爱玲冷峻逼人的观察力,更加让一切变得不凡起来。说不凡,其实是很平凡的,就是一趟往乡下去的旅途而已,但才能就在这里,一样的经验,不同的眼睛,看见的,感受到的自然不同。

刚出门去汽车站,她写:“出差汽车开到车站,天还只有一点蒙蒙亮,像个钢盔。这世界便如一个疲倦的小兵似的,在钢盔底下盹着了,又冷又不舒服。”

火车上,她写:“中国人的旅行永远属于野餐性质,一路吃过去,到一站有一站的特产,兰花豆腐干,将麻雀、粽子。”我小时候坐火车,也是这样,现在有了高铁,情况似乎有了变化。

最令我惊喜的是这一段写杀猪,写到末尾:“几只鸡先是咯咯叫着跑开了,后来又回来了,脖子一探一探的,提心吊胆四处踏逻。但是鸡这样东西,本来就活得提心吊胆的。”

一般人可以写鸡的“四处踏逻”,但后面这一句“本来就活得提心吊胆”,却让人不得不佩服、惊叹。谁也想不到一个朴素的句子会落到这个地方。这句话,让整个段落的意涵跌宕起来,饶有余味。这余味,便是我们所说文笔中,最难以把握的东西了。

张爱玲的文字耀眼,不仅在于文字,更在于文字背后的那一颗心。那颗心是真实敏锐的,文字自然也会显出相应的色泽;如若那颗心干枯绸涩,文字自然也不会有光彩。

很多文笔干涩的文章,我们都看得出来。但有一种做作的文艺腔,却颇受人欢迎。是的,我又要黑白落梅了。

下面是从白落梅写张爱玲的《因为懂得 所以慈悲》中,随便摘选的一段:

“月色倾城。这是上海滩,一座遍地都是传奇的都市。多少人,在这个充满诱惑的人间剧场,一意孤行地导演悲欢。从繁华灿烂,到寂寞黯然,消耗的也不过是数载光阴。时令徙转,浪里浮沉,有些人想要记住却被遗忘,有些人想要遗忘却总会记起。今夜,不知道那场沉睡多年的海上旧梦,又将被哪个行色匆匆的过客唤醒。”

相信明眼人都看得出,这句子非常烂。烂在哪呢?

第一,烂在空洞。文字是用来表达的,而表达的第一要务是准确。上面这一段,虚头巴脑写了一通,意思就是“上海是一座充满传奇的城市”。如果我们把这一句后面的文字全部删掉,都不会影响意思,可见这段话有多么水。

第二,总想押韵。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把押韵看成有文采,一言不合,就往押韵上整。上海滩,导演悲欢,繁华灿烂,寂寞黯然,时令徙转,不腻吗?

再看一段:

“胡兰成说,张爱玲是民国世界的临水照花人。不错,张爱玲是灵性女子,她的文字似乎通晓世事,实则她的经历却很薄浅。她无需深入红尘,这个时代的一切自会来与她交涉。她不想成为传奇,可是她本身就已是传奇。张爱玲的才情是与生俱来的,所以她会在恰当的时候,恰当地自我绽放,自我枯萎。”

怎么说呢?仍然是押韵狂魔,词不达意。整个一大段,还不及胡兰成那一句信息量大。另外,很多词别扭,造作,读起来就不好听。其实,造词并不是什么糟糕的事,上面张爱玲写鸡“踏逻”,就差不多是硬造的了。造词可以造成陌生感,有时候会增加句子的层次。但是词语一定要贴着意思,搞了半天,没有任何意思,稀里糊涂乱念一通经,便只剩下造作了。

好文笔最忌这种浮皮潦草的文艺腔。第一步,反而是平实。写平实永远比虚浮要好。趣味,张力,余韵,都是更高阶的事情,可以慢慢来。但若心不平,直接要起飞,那么写着写着便成神婆了。

当然,张爱玲是不好学的。她的文字险峻,非要相当才能方可驾驭得住。但看好文字,总比糟糕的要养人。

本来只是想写写《异乡记》的,因为想到文笔那一档子事,顺便又加了几笔。多余的话,便到此为止了。

总之,《异乡记》这本小书,我是百看不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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