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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获准设立保险销售公司

2017-05-05 20:18:09
日前,保监会发文批复国寿团体旗下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允许其在全国范围内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这意味着在现行营销体制下,产销分离的改革又朝前迈了1步。  中国人寿获准设立保险销售公司  事实上,早在2012年,国寿团体便谋划成立1家保险销售公司,但由于名称带国字头字样,并且2014年又产生泛鑫保代事件,保险行业中介牌照经历了为期两年的全面清算整理。

  全国企业信誉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中国人寿保险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13日,注册资本为5千万元,注册地为北京海淀区,该公司系中国人寿保险(团体)公司独资企业,法人代表为国寿财险总裁刘英齐。

  业内人士认为,国寿团体保险销售公司的成立是其产销分离的1种布局,通过设立销售公司综合其产险、寿险、资管、基金、养老等业务。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很多保险公司成立了自己的保险代理销售公司,包括华夏人寿、阳光保险、安邦保险、华泰保险等。

  1位保险中介机构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导记者坦言,“1些保险公司不论大小,从生产产品、销售产品到客户服务、资本运营都是1样的模式。保险公司产销1体化,把主要精力放在销售上,很难有精力再去研发产品、弄好客户服务、做好资本运营。产销分离,乃至是生产、销售、后台运营等都完全分离,是保险营销体制改革的发展趋势,而产销分离是中国保险业实现专业化、精细化、市场化的必定要求。”

  前些年,保监会曾下发过《关于改革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的意见》,鼓励保险公司投资设立专属保险代理机构或保险销售公司,鼓励包括外资在内的各类资本投资设立大型保险代理公司和保险销售公司,加快市场化、规范化、职业化和国际化步伐,稳步提高承接保险销售职能的能力,为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提供更广阔的销售和服务平台。

  不过,产销分离模式的终究构成与见效也并不是一挥而就的。“产销分离非常有赖于中介机构本身的成熟,只有中介市场到达1定程度才能引导产业内部本身的专业化分工,进而真正推动产销分离的实现。”前述保险中介机构负责人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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