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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境保护法:环境污染行政处罚“按日计罚” 且不设上限

2017-02-20 18:27:59
【导读】:中国环保网讯:24日,第102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以151票同意、3票反对、6票弃权,通过环保法修订草案。这意味着环保法实行25年,首次大修得到了认可,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新环境保护法:环境污染行政处罚“按日计罚” 且不设上限

中国环保网讯:24日,第102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以151票同意、3票反对、6票弃权,通过环保法修订草案。这意味着环保法实行25年,首次大修得到了认可,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会议还表决通过关于刑法和刑诉法的7个立法解释,今后欺骗社保、低保将依照欺骗罪追刑责,购买濒危野生动物食用属非法收购行动也将被追刑责。

环保法

环境背法“按日计罚”无尚限

另外,针对环境污染背法本钱低、遵法本钱高的问题,修改后的环保法增加“按日计罚”的规定。环保部法规司副司长别涛昨天介绍,“按日计罚”是针对企业拒不改正超标问题等比较常见的背法现象作出的措施,目的就是加大背法本钱,在中国现行行政法规体系里是1个创新性的行政处罚规则。

今后企业背法本钱到底会有多高?别涛表示,环保部门在决定罚款时要斟酌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本钱、背法行动酿成的危害后果和背法所得等因夙来决定罚款数额,今后罚款数额会更有针对性且会相应提高。

“按日计罚”是不是设立上限?别涛指出,环保法规定了罚款的规则,完善处罚程序,本身没有设定“按日计罚”的上限,今后罚款的幅度、具体数额、是不是设立上限或下限,将由专项法规定。

公益诉讼主体须满足3条件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昨天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本次修改对环保的1些基本制度作出规定,如环境计划、环境标准、环境监测、总量控制、生态补偿、排污收费等,特别根据公众意见新增环境公益诉讼、“按日计罚”等规定。法律条文也从原来的47条增加到70条。

修订草案2审稿规定,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从事环保公益活动连续5年以上且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可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对此有常委会委员提出,“信誉良好”在实践中难以掌控,草案表决稿将其改成“无背法记录”。

“我国公益诉讼是1项新制度,需要不断探索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袁杰指出,公益诉讼是公众监督环境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有补充救济的功能,但其专业性强,也要求有1定公信力,因此对诉讼主体规定了相应条件,这也是鉴戒国际惯例。

配套法律罚则亦将按日计罚

“环保法的修改是针对我国现在严峻环境现实的1记重拳,是1个重大的制度建设。”信春鹰提到,我国环保方面的法律约有30部,行政法规约有90部,另外还有大量环保标准,环保法的修改将引领其他环保类法律的修改在今后逐渐都提上日程,在修改其他环保类法律时,就要依照环保法“按日计罚”的制度框架来设计罚则。

刑法和刑诉法

欺骗社保是不是定欺骗罪财物“数额较大”是门坎

针对社会上出现“开豪车、住豪宅、领低保”的现象,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法第266条作出立法解释,明确以讹诈、捏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欺骗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266条规定的欺骗公私财物的行动。

那末欺骗社保、低保按欺骗罪处理有无门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副主任李寿伟昨天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关于欺骗罪,刑法规定是有门坎的:欺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欺骗罪。

李寿伟指出,这触及立法解释与法律、相干司法解释的关系问题,立法解释解决的是定性问题,具体怎样依法追究刑责,要依照刑法和司法解释有关定罪量刑的具体标准来适用,由于实践中欺骗社保、低保的情况很复杂,如有必要,具体适用问题将通过司法解释、案例指点的方式解决。

另外,关于刑法第341条第2款的解释备受关注,其规定知道或应当知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为食用或其他目的而非法购买的,属于刑法第341条第1款规定的非法收购行动。

李寿伟表示,当前食用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现象比较猖獗,这既是1种社会陋习,又是背法猎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1个推手,作出这个立法解释,是为明确刑法中规定的“非法收购”行动,包括营业性行动,也包括买来吃、买来用的行动。

“知道或应当知道”如何界定?李寿伟介绍,这是指明知故犯,“知道”1般是有直接证据,包括本人供述,证明确切知道这个行动背法,“应当知道”是本人可能否认,但根据其行动特点,案件当时的环境、证人证言和其他物证等,足以认定其知道。

人事任免

李如林任最高检副检察长

在完成各项议程后,102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昨天下午在人民大会堂闭幕。

会议经表决,任命买买提明·牙生(维吾尔族)为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会议经表决,任命李如林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任命王少峰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朱孝清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会议还表决了其他任免案。

代表资历审查

金道铭梁耀辉等4人代表资历被终止

经第102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王春成、金道铭、丁雪峰、梁耀辉4人的全国人大代表资历终止,其中王春成、金道铭涉嫌严重背纪背法,丁雪峰涉嫌严重背纪,梁耀辉涉嫌刑事犯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历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历报告中提到,辽宁春成工贸团体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春成,因涉嫌背纪背法,本人提出辞去代表职务,今年4月10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其辞职。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金道铭因涉嫌严重背纪背法,山西省吕梁市委原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原市长丁雪峰因涉嫌严重背纪,今年3月2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免职金道铭、丁雪峰的代表职务。

广东奥威斯团体股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源石油团体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梁耀辉,因涉嫌刑事犯法,今年4月14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免职其代表职务。

102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5号公告提到,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王春成、金道铭、丁雪峰、梁耀辉的代表资历终止,目前第102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979人。(记者 商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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