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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被环境环保部点名 是纳税大户还是污染发源地

2017-02-19 03:27:26
【导读】:中国环保网讯:环境保护永久是不变的话题。1个是上市18年,给当地经济带来巨大收益的同时,却也产生环境污染问题的能源企业。1个是问世25年,触及公共民生,但在多年争议与呼声中,迟迟未能有所改动的环境保护法。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被环境环保部点名 是纳税大户还是污染发源地

中国环保网讯:环境保护永久是不变的话题。1个是上市18年,给当地经济带来巨大收益的同时,却也产生环境污染问题的能源企业。1个是问世25年,触及公共民生,但在多年争议与呼声中,迟迟未能有所改动的环境保护法。

同1天,它们各自登上了不同媒体不同版面的不同位置,成为当天热议的话题。

4月24日,102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4审以后通过了《环境保护法修订案(草案)》,历经曲折,这部号称最严的环保法终究得以问世;一样是在这1天,铜陵有色(000630) 金属团体(下称铜陵有色)在1周之前被环保部“点名”的新闻此时发酵到1个高点,其董事长更是被外界质疑“失信于民”。

1部重新大修的环保法规、1家触及背法排污的企业,虽然它们其实不存在直接的交集,但是“环保”两字足可让二者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

“失信于民”的环保危机

与之前所遭受的污染暴光事件略有不同,这1次,铜陵有色董事长韦江宏被认为其“失信于民”。4月24日,报导,铜陵有色金属团体金昌冶炼厂,因废气污染被环保部查处,而作为全国人大代表、铜陵有色董事长的韦江宏,曾在2013年全国两会期间建言“让重污企业为空气买单,可依照重量或数量征收排污费,分区域实行差别收费制度。”彼时的“建言”如今却让韦江宏“失信于民”,这算得上是其30多年铜陵有色工作生涯中的第1次。

事实上,这次让韦江宏坠入舆论旋涡的铜陵有色污染事件,在4个月前就已“传到”环保部。2013年12月,环保部接到关于铜陵有色触及污染的重复举报。2014年4月16日,“环境保护部‘12369’环保举报热线2013年12月大众举报案件处理情况”流露,铜陵有色金昌冶炼厂存在废气污染。成为此次环保部查处的117件环境背法问题事件之1。

4月25日,记者致电铜陵有色公司董事会秘书,无人接听;而在联系到该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处时,工作人员表示,这属于公司办公室的事宜,建议记者联系办公室;但是,其公司办公室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针对铜陵有色污染的查处结果,环保部在通报中这样表述,“铜陵市环保局责令该厂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在不利天气条件下采取减产等应急措施。铜陵有色金属团体股分有限公司已向铜陵市政府提出对该厂实行异地搬迁转型改造的决定。”但是,在新华网能源频道致电铜陵市环保局询问污染处理的最新进展时,工作人员以本地以外的新闻单位采访统1由铜陵市委宣扬部接待为由婉拒了记者的采访。

纳税大户还是污染肆虐的起源地?

公然资料显示,总部位于安徽铜陵市的铜陵有色于1952年6月投产,1996年11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是中国最早上市发行股票的铜业企业。2012年,铜陵有色实现销售收入1065亿元,成为安徽省首家千亿元企业。至于此次被环保部通报批评的金昌冶炼厂,则系铜陵有色的全资子公司,在上世纪70年代建成投产,年销售收入20亿元。

但是,作为当地的纳税大户,铜陵有色金昌冶炼厂却同样成为当地环境污染肆虐的主要“起源地”之1。曾这样描写该冶炼厂的污染程度:其冶炼产生的“硫磺烟”直接逸散出来,铺天盖地,严重时能见度不足5米,呛得人没法呼吸;其污水肆意排放,污染河流,严重影响着当地村民的生产生活。

环保法规处罚力度太弱

在此次被环保部查处之前,安徽省环保厅和铜陵市环保局曾分别于2011年1月和2013年11月前后因铜陵有色金昌冶炼厂废水或废气超标排放进行过处罚,两次罚款分别为8.3333万元和8万元。

类似的查处,铜陵有色下属的其他子公司一样存在。2010年4月,在安徽省环保厅的检查中,铜陵有色铜冠冶化分公司临时危险废物堆场未设置危险废物辨认标志,酸泥露天堆放且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废物经雨淋后渗漏。为此,铜陵有色被开5万元罚单。

2011年7月,在安徽省环保厅当年第2季度环境执法检查中,铜陵有色下属3个分公司都由于背规排放废水而登上不达标生产企业“黑名单”,当地媒体曾这样描写:“安徽省环保厅根据检查结果,依法对这些企业进行了严肃处理。”至于如何严肃处理,并未再做解释。

事实上,铜陵有色污染事件只是最近几年来中国环境治理的1个缩影。久长以来,对污染企业处罚力度不足,如隔靴搔痒被认为是污染难治的缘由之1。银川市环保局局长王鸣义曾这样表示:“罚款数额太低,且行政处罚还有周期性,对企业震慑力不大。”

至于缘何出现上述问题,全国律协环资委委员、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环境与资源部主任赵京慰对新华网能源频道表示:“其本源主要在于以往的立法主导者在思想深处还是认为发展是硬道理,而污染是发展的副产品。实际上,当治理污染与经济发展产生直接冲突时,治理污染还是需要让位于经济发展。”

新环保法能否打破环保执法不力的怪圈

4月24日,《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新环保法着手加大惩罚力度,对污染企业按日连续计罚,罚款将上不封顶。

重大水污染事故,最高罚款100万;严重空气污染事故,最高罚款50万。这样的最高限额在明年1月1日以后应当不会再出现--新的环保法规定,罚款将上不封顶。

“我认为新修订出台的环保法有两个亮点:1,关于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从1家环保社团,到第4稿中扩大到所有在地市级注册的环保社团,这是巨大的进步;2,纳入大气污染治理内容并加大处罚力度。

这两个方面都充分斟酌到民意和环保客观情况。”环境律师赵光在接受新华网能源频道采访时表示,“另外,新环保法无疑会对我国1直存在的‘背法本钱低,遵法本钱高’这样1个环保执法不力的怪圈产生较大作用。但是,还要加强后期的执法工作,由于这触及到‘执法必严’能否真正贯彻的问题。”

背景:铜陵有色金属团体股分有限公司

铜陵有色金属团体股分有限公司是1家集铜金属采选,冶炼,加工,贸易为1体的上市公司,1992年6月经安徽省体改委批准设立,于1996年11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是中国最早上市发行股票的铜业企业·公司座落于素有"中国古铜都"之誉的安徽省铜陵市,是新中国最早建立起来的铜工业基地。

铜陵有色金属团体股分有限公司金昌冶炼厂(原铜陵有色公司第2冶炼厂)为铜陵有色的全资分公司,位于安徽省铜陵市循环经济工业实验园内,地处皖南山区低山丘陵与沿江平原结合地带,西距长江1.5km,与铜陵县毗邻,东南距铜陵市4km,距铜陵港15km.该厂于1978年建成投产,是以生产电解铜为主,副产工业硫酸并回收金银等产品的综合性冶化企业·金昌冶炼厂以铜精矿为原料,采取"奥炉熔炼—PS转炉吹炼—阳极炉精炼—小极板电解"生产工艺,2008年矿铜产量为15万吨,硫酸产量56.55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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