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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海事法院设合议庭审理环境污染案 仙桃35家企业被列入环保黑名单

2017-02-03 10:11:16
【导读】:中国环保网讯:最近几年来,水污染事件频繁产生。昨日,武汉海事法院对记者表示,该院设立专门合议庭审理环境污染案件。1起韩籍船舶污染长江水域案,近期将在该院开庭。武汉海事法院设合议庭审理环境污染案 仙桃35家企业被列入环保黑名单

中国环保网讯:最近几年来,水污染事件频繁产生。昨日,武汉海事法院对记者表示,该院设立专门合议庭审理环境污染案件。1起韩籍船舶污染长江水域案,近期将在该院开庭。

2012年2月3日,镇江市区产生自来水异味事件,引发市民争相抢购纯净水。镇江市自来水公司称,自来水出现异常是由于氯气过量。经过专家现场勘查和分析论证,综合环保、城建和卫生部门对水源水、出厂水和末梢水的屡次检测结果,专家组1致认为,水源水苯酚污染是造成此次镇江市饮用水异味事件的主要缘由。

经排查,1艘曾停靠镇江的韩国籍化学品船舶有污染长江水域的重大嫌疑。

1事发后,260多个相干单位、渔民、船员向武汉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韩籍船舶赔偿3亿元人民币。韩籍船舶依法申请设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获武汉海事法院和湖北省高级法院许可。韩籍船舶方面昨日已将该项基金全部款项送交武汉海事法院。

武汉海事法院设立专门合议庭近期开庭审理此案。

据得悉,武汉海事法院管辖的案件范围为4川宜宾市合江门至江苏浏河口之间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港口产生的海事商案件,和长江支流水域产生的典型海事案件和涉外海事商案件。

海事法院:

我国有10个海事法院。武汉海事法院:自4川省宜宾市合江门至江苏省浏河口之间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港口产生的海事、海商案件。

产生在长江支流水域内的船舶碰撞、共同海损、海难救助、船舶污染、船舶扣押和拍卖案件,和涉外海事、海商案件,由武汉海事法院管辖,产生在长江支流水域内的其他海事、海商案件,由地方人民法院管辖(但审理应适用海商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上诉案件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仙桃实行环保新规 35家化工企业被列入黑名单

日前,位于湖北仙桃沙湖镇的洁达化工有限公司,因安全隐患、没法稳定达标排放污水等问题,被环保部门下达搬迁通知,要求其在2015年前完成搬迁。沙湖镇相干负责人称,已与企业负责人约谈,公司现已全面停产。

要碧水蓝天,不要带血的GDP。仙桃延续对污染城市的重化工企业宣战。在4月28日召开的市委市政府专题会上,该市环保局列出50家重污染企业名单,其中27家化工企业因安全距离不足、不具有整改条件被下达搬迁令,还有8家化工企业面临关闭。

来自环保部门监测数据显示,仙桃市内河水质污染严重。2013年,全市21个段面优于IV(普通农业用水,灌溉用)类标准的0个,优于V类(普通景观用水)标准的4个,劣V类(无用脏水)17个,占80%。

对此,该市2014年将以“源头严防、进程严管、后果重办”为思路,实行史上最严格的环境保护规定。其中,化工产业首当其冲,成为整治重点。

仙桃市委、市政府已向市直各部门、各镇办下达“死命令”:“除西流河化工产业园外,所有镇办1律不准新批化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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